里旺村位于攸县网岭镇南部,全村土地面积12平方公里,辖26个村民小组、678户,总人口2768人。农业劳动力1100余人。农业、林业、劳务输出为支柱产业。1992年起连续十三年无一起刑事案件、无一起重大治安案件,2005年司法部已向全国推广“里旺村人民调解工作经验”。2006年被株洲市委、市政府。攸县县委、县政府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
为加强农村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既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我村在坚持传统普法形式的同时,开阔思路,积极创新,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优势,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一、深入调查研究,创建远教普法窗口。2005年7月,我村就建立了远程教育站点,2006年4月,里旺村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和谐乡村建设,开湖南省先河,办起了全省第一个村级网站。劳务输出是我村的支柱产业,外出务工人员达到1000余人。通过组织村干部摸底外出人员家庭情况和年龄结构,调查了解村里的硬件设施情况以及大家的需求和困难,发现大家在外务工,由于不懂法律,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吃了很多哑巴亏。村支两委知道大家的困难后,立即采取行动,通过努力,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在自己村级网站设立普法专栏,并以远程教育平台为载体,开展多形式活动,围绕农村土地与农业生产、农村市场经济、农村社会稳定,结合农村特点、热点、难点,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制定工作制度,确保站点规范运作。按照远程教育站点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一是制定播放收看制度。建立播放收看、登记制度,原则上要求每周组织2次播放收看活动,开展讨论并做好记录。建立播放预告制度,将每次播放收看时间和内容提前在远程教育专用宣传栏上公告,方便党员群众学习。二是建立站点管理制度。从管理上严要求,制定远程教育播放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并配备一名专职站点管理员负责日常有关工作,使远程教育播放点真正发挥宣传和教育培训的服务作用。
三、完善网站内容,远程普法扎实开展。我村不断更新网站内容,补充完善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并且把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作的《农村普法系列读物》光盘以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焦点访谈》等栏目中与“三农”有关的法制节目下载,在远程教育有线电视频道播出,使农村干部群众接受到全方位的法制教育,受到大家的高度赞扬和热烈拥护。通过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家法律水平显著提高,知法懂法守法。前段时间,村民不愿按合同将采摘的松子卖给村办企业松子油厂,致使油厂处于半停产状态。通过调查发现,原来是村民认为收购松子的价格比市场低,便产生抵触情绪。村调委会立即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解决。会上,打开网站的普法栏目,大家坐在一起认真学习《合同法》,看完后大家都明白了,该厂是在2001年与村委会签订了5年的原材料加工合同,确定了松子的收购价格,而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在合同期内村里不向厂里提供原材料,不仅会造成厂里停产并带来经济损失,而且对于这种违约行为村里要负法律责任。到会的村民代表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散会后,主动向厂里交售松子,并且做其他村民的工作,宣传法律知识。工厂很快恢复了生产。
通过利用远程教育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广大农民法律素质,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形成崇尚法制、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稿源:株洲红星网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