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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株洲公安公布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引以为戒!
http://www.hnyxlwc.com   浏览次数:394    日期:2022-10-12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天干物燥,需严守禁火令!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株洲公安集中警力、严厉打击

加大严惩力度

对出现失火毁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始终保持对非法野外用火行为的

高压严打态势



01


10月4日中午13时许,天元区马家河街道金龙社区竹山组发生一起火情,13点10分左右被扑灭。经查,金龙社区居民罗某某中午13时左右在自家稻田内采取打火机点火的方式焚烧秸秆,引发火情,后罗某某因害怕火势变大,立即用草帽将火情扑灭。违法行为人罗某某被马家河派出所依法传唤,并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02


10月4日下午16时许,天元区雷打石镇凤凰山村罗正坝组有一人在田中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且过火面积较大。在村干部的配合下,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将火扑灭,随后将焚烧秸秆的村民罗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罗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在稻田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目前,罗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03


10月4日晚21时许,天元区雷打石镇新龙村窑塘组有村民在田中焚烧秸秆,民警与村干部到达现场后将火源扑灭。经查,焚烧秸秆的村民在租赁田地中焚烧秸秆,过火面积达三亩左右,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随后民警将焚烧秸秆的村民罗某某传唤至所内进行调查,违法行为人罗某某现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04


10月4日22时左右,天元区雷打石镇新龙村苦竹组有村民违规使用明火焚烧秸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与村干部一起将火扑灭,经查,过火面积达两亩左右。民警依法传唤违规焚烧人员罗某至雷打石派出所进行调查。目前,违法行为人罗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05


10月1日11时许,天元区三门镇南江村田垅组发生一起火情。经查,系南江村村民吴某在自家废池塘边焚烧田埂和垃圾,后经邻居提醒,吴某迅速将火源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现违法行为人吴某被依法处以警告处罚。



06


10月1日15时许,天元区三门镇南江村八角组发生一起火情,经查,系南江村村民马某在自己责任田内焚烧田埂,经村干部及热心群众及时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现违法行为人马某被依法处以警告处罚。



07


9月27日10时许,天元区三门镇月福村田坝组发生一起火情。经查,系月福村村民戈某在自家责任田内焚烧田埂,好在经热心群众及时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现违法行为人戈某被依法处以警告处罚。



08


9月27日19时许,天元区三门镇月福村榔树组发生一起火情。经查,系月福村村民高某在自家责任田内焚烧田埂,后经村干部及邻居的及时扑救,未造成严重后果。现违法行为人高某被依法处以警告处罚。



09


9月27日中午12时23分,渌口区南洲镇湘东村15队(托上组)发生一起火情,17分钟后被扑灭。经查,南洲镇村民刘某先早上7时在坟地祭祀先人,焚烧过后的香烛、纸钱复燃引起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1亩以下,无人员伤亡。违法行为人刘某先被处以警告处罚。



10


9月24日上午11时10分,渌口区龙潭镇紫云村发生一起山火,镇、村及时组织80余人进行扑救,明火于中午12时50分被扑灭。经调查,文某建于当天上午10时许在做事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山边,随后引燃杂草导致山火。违法行为人文某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11


9月20日下午5时许,渌口区龙潭镇紫云村发生山火。经调查,村民刘某祥在砍伐竹子时,将未完全熄灭的烟蒂丢在山上,致地面干竹叶被引燃引发山火。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1亩。违法行为人刘某祥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



12


9月6日下午2时左右,渌口区南洲镇湘渌村王家岭小区对面马路边发生山林火灾。经调查,罗某伟于事发前在王家岭焚烧纸屋、纸包祭奠先人,因控制不力引发山火。违法行为人罗某伟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日。



13


8月25日晚上12时许,渌口区渌口镇青龙湾村发生山火。经调查,杨某于当晚8时左右将倾倒在山坳下一处空地位置的建筑垃圾点燃,引发火情。经鉴定,此次山林火灾过火面积69.38亩。9月2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秋季天干物燥、风力较大

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

如果烧了山林、他人财物

还要面临赔偿

甚至牢狱之灾

这些森林防火常识你需要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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