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攸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人事任免等事项。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冯杰主持。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2021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根据会议表决结果,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确保财政收入目标、兜住“三保“底线等方面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考虑了攸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抓好预算调整执行,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会议审议了“将攸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中的乡镇垃圾中转站工程实施时间延长一年的议案”,并投票表决通过该议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设立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最后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易介兵等9位同志的任职。经株洲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批准,刘北斗同志为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颁发当选证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任职。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百忠、刘艳舞、李奇跃、谭智敏、谭心飞参加会议,县领导何文龙、阙昶、程超,县人民法院院长刘艳辉列席会议。